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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的若干规定
发布日期:2021-09-03    发布者 :    浏览量: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究生院[2019]06号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的若干规定

(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培养效率,健全我校博士生学历管理规定,完善博士生分流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年修正)、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第1号)、《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9年9月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生培养具体情况,对我校在籍博士研究生毕业相关细则进行如下规定: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水平的要求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3.掌握本学科领域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方法。

4.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5.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的学业标准

1.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

2.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博士生论文的选题与开题、中期考核,且成绩合格。

3.在学校规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录用)1篇B2级别的学术论文,或2篇B3级别的学术论文,或授权1项发明专利(前两名),或获得1项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科技奖励(额定范围)等。

4.独立完成博士毕业论文的撰写,并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水平。

三、博士毕业论文的要求

1.毕业论文研究内容完整、技术路线可行、理论分析正确、研究手段先进、论文结构逻辑性较强。

2.毕业论文要有一定饱满的工作量,论据充分,论证有力,数据可靠,保证结论正确。

3.毕业论文能反映出该博士生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掌握了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方法。

4.毕业论文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

5.毕业论文书写格式和撰写标准可参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模板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和写作规范(2018版)》。

四、博士毕业论文答辩申请

    博士生完成《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毕业论文》撰写,即可按照以下规定申请博士毕业论文答辩:

    1.须提交《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申请书》(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单、开题和中期检查报告、发表论文、发明专利、科研获奖等学术成果)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毕业论文》。

2.博士生提交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毕业论文》须由所在的学院进行内容查重相似率,且相似率不得超过20%。

3.博士生提交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毕业论文》按照程序要进行预答辩环节,通过预答辩后须按要求送2名同行专家进行盲审,其中须至少有1 名专家为校外同行专家,送审环节由各学院严格按照盲审程序进行安排。

其中2名专家均同意答辩的,博士生可参加博士毕业论文答辩;只要有 1 名专家不同意答辩,博士生就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博士生须认真修改毕业论文,并再次进行外审,外审通过后,方可进行博士毕业论文答辩。

    4.符合博士毕业论文答辩条件的博士生,须提交博士毕业论文答辩申请材料,包括《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申请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毕业论文》及其查重报告、评审专家意见等申请材料,经导师和学院负责人签字后,由学院组织博士毕业论文答辩。

    五、博士毕业论文答辩

    1.博士生的毕业论文答辩由学院负责组织。博士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5 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 3 名为本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须有1名以上为本领域的校外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得担任评委,但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会。在答辩委员会对申请人答辩成绩进行评议时,导师应回避。

2.答辩委员会以答辩成绩(平均超过60分),或以投票的方式表决博士生是否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至少2/3的评委同意后方为通过)。

3.通过博士毕业论文答辩的博士生,向所在的学院提交博士毕业申请材料,包括修改后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毕业论文》、《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毕业申请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毕业评阅书》等,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查通过后,准予毕业,并颁发博士毕业证书。

4.对于硕博连读或直博生,博士生在申请博士毕业论文答辩的同时,若其成果符合了申请硕士学位标准要求且没有在本学科获得过硕士学位的,则可同时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毕业论文答辩会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可合并进行。申请人通过答辩后,学校颁发博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六、其它

1)对于毕业的博士生,须在规定时间办理完离校退宿手续、离校。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的,学校将注销其在校生资格,终止其作为在校生享有的权利。个人档案由学校邮寄至其所在单位或家庭所在地。

2)本规定适用于超过6年的在籍博士研究生。

3)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毕业论文评阅书》

    附件 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毕业论文申请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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